细数来到世上已经近三十个年头。
也是该改变生活习惯的时候了。
我手拿鲜花。
站在丹欣上班的公司门口拐角处。
正等待着她从这儿经过。
“欣!”
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叫她。
她听出了我的声音。
但没有回应。
只是停住了脚步。
像是沉浸在甜蜜的氛围中。
我上前恭维的把鲜花递给了她。
她感动得只差流下眼泪。
我本不爱看电影。
但今天破例买了两张票。
可惜走到半路我便把它撕了。
因为我总认为如今的男女恋爱程序太过于模仿。
而我在工作中的立场一向都是创新。
所以恋爱也得如此。
我不是情圣。
我只能以自己的观点行事。
那怕是败。
也要败得一塌涂地。
我发现每次对丹欣提议时。
我说一,她一般也不会说二。
这次也不例外。
我和她决定今晚连夜起程回家。
由于丹欣和女同事住在一块。
所以我没有上去。
而我在楼下等待的时候。
意外发生了。
是淑珍,她提着一箱行李站在车旁。
一见我便说:“听丹欣说你们今晚就要开车回家?”
这女人真是厚颜无耻。
我想拒绝淑珍与我们同行。
但看在她还是女人的份上,只好对她说:
“只要你不怕自己的脑袋发亮,那就一起吧!”
“你的意思是说我想当电灯泡,嘿!那我还当定了。”
说着她还真开始打开后车厢要装行李了。
我故意问道:
“你那郑总呢?”
她恼火的说:
“别跟我提她。”
这时丹欣也下来了。
我忙接过她手中的行李。
淑珍笑着对丹欣说:
“和你们一起有意见没?”
她这不是费话嘛。
看得出丹欣也不太乐意:
“人多热闹,我高兴还来不急诶。”
好一个高兴还来不急,看来我们都是人善被人欺的角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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