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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兴镇的驿馆位于镇子南面的边缘,那一片多是商铺的仓库,民居较少,一路走过去满街都是马或者骡子拉的货车,还有背着包袱要搭车的路人。

    驿馆后面有个大院,落脚的货商可以把车停在里面,晚上有专门的十几个守夜人看着,如有丢失一干人都要负责任,倒是极安全的。

    真正的驿馆看起来就很不起眼了,破旧的二层小楼,一楼是供饭的地方,有酒有肉,付了钱就有的吃。二楼是货商休息的地方,不分什么上房下房,一律都是一排木板架的床,留宿的就自己挑一间挤个地睡一宿。

    沈书懿带着阿六一路走走停停,送完了盐慢悠悠过来时天色已经有些发沉,好在一直是没有雨的,路过小贩买了一小袋瓜子,边走边嗑十分悠闲。

    到了跟前他特意先去后面院里看了一眼,雨季走货的确实少了不少,但一排排车也放满了大半个院子,这里面有一半都是去吴中和上海,剩下一多半也都要借道吴中。

    驿馆一楼里人很多,好在不都是吃饭的,因着许多人吃不起酒肉,便都在大门旁一溜墙下蹲着啃干粮,晚上也就睡在墙根下。

    沈书懿进门找了个背风地儿坐下了,他身上的红戏服已经换成了半新的黑棉衣,一看也是极不起眼的。

    驿馆的掌柜是个叫管娘的寡妇,就近招呼过来。

    “二位小兄弟想吃点什么呀?我这昨刚到的好酒要不要来一壶?”她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沈书懿门路最熟,笑了一笑道:“我这兄弟喝不了酒,沾酒就醉,连着我也不好意思独饮了。”边说着指了指阿六,“掌柜的给我们兄弟俩来盘肉和几个小菜就成。”

    管娘略微扫了他们几眼,轻笑一声应了。

    肉是厨房里一直备好的,不一会就有一伙计端着送上来,上面还腾腾地冒着热气。

    不提阿六这几天遭够了罪,沈书懿走街串巷一下午也饿得不行,当下也不多说,一起拿着筷子开吃,一盘子肉很快就见底了。

    “掌柜的肉再来一盘!”阿六得了眼色吆喝一声,那边立马有伙计应了。

    几个小菜已经上齐,肚子里有了底,就开始吃的慢下来。

    “少爷,咱晚上去上面睡?”阿六问道。

    和十几个人挤在一条床上?沈书懿即使不常回家,也是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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